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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送蛟龙特种小队+爽文+爆兵+杀伐果断+重装合成旅+我想干嘛就干嘛】 丧尸围城,江辰以为自己死定了。 关键时刻,战争领地系统觉醒。 一秒一功勋,兑换一切! 开局就送蛟龙特种小队! 重装合成旅?安排! 集团军?小意思。安排! 别人为了一瓶水卖命卖自己,他仓库里食物堆成山。 别人被丧尸追着跑,他身后站着百万钢铁洪流。 直到某天,江辰站在高楼之巅,望着脚下无边无际的尸潮。 身后,坦克集群轰鸣,自行火炮昂首,武装直升机遮天蔽日。 他抬起手,轻轻一挥: “开火。” 下一瞬,百万炮火齐鸣,大地震颤,苍穹变色。 什么叫末日? 丧尸面对他,那就叫末日!
军事战争
社畜苏辰熬夜穿越,竟成斗罗大陆刚遭千寻疾屈辱的比比东!男儿魂入女身,恨意滔天,激活帝皇霸业系统。他杀伐果断,清隐患、立威严、觉醒双生武魂,收拢心腹,布局天下。这一世,他誓血债血偿,执掌武魂殿,横扫一切阻碍,一统斗罗定乾坤!
黑暗奇幻
“传真上面写,邀请工作室的艺人,迪丽热巴,前去出演《两人的火锅》这部电视剧
都市
起点首发新书“傻娘悍妻换颜有术”求关注,求收藏。警察李楠追捕逃犯的时候,被一枪爆头。一朝醒来她成了三个小豆丁的长姐?破屋烂厦,衣不遮体不说,还有个好吃懒做的继母怎么办?没关系,她有随身穿越来的双开门大冰箱,自动补给的食物,足够的药品。不慌,...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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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指
其中有三样,更是被其列为必炼,乃是日冕、九阳宫灯、惊神钟! 日冕,为大日冠冕,佩戴于顶,便会在身后凝出一个日轮,仿佛随身携带一个太阳一般,护身、攻击、辅助,无所不能; 九阳宫灯,九为极数,名之九阳,意为可近乎无限地吸纳天上地下各种火焰,哪怕是强至太阳金焰、紫极天火那样的巅峰之火,也能轻易纳入,其本身无攻防之能,乃是一件专门的辅助法宝,也只有修炼大日真解之人才需要此物。 大日真解在炼气期、筑基期的功法,其实远远称不上真正的上古顶阶功法,若以前面部分的水准来看,红日道君等人也不可能依靠它在大神通者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天地的时代崭露头角。 若不是张凡的法相三足金乌天生就与太阳有关联,他也未必就会选择这项功法。 直到现在金丹大成,往后的结丹期功法,才是大日真解的真正精华所在。 ——噬火大法! 吞噬天下万火,凝练太阳金焰,是为噬火大法! 简单说来,就是以天下万火为养料,吞噬转化,凝成大量的太阳金焰。 此时的张凡,即便是有三足金乌法相之助,所能凝练出来的太阳金焰也是有限,充其量只能作为法术神通的根本,以之单独对敌根本就是妄想,而且其还有一个先天的优势,就是三足金乌法相本身就能吸纳众多的太阳金焰,若是足够的话,说不定还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这样一来,这九阳宫灯虽然不适合作为本命法宝,却也是非炼不可的。 三件法宝中的最后一样——惊神钟,也是张凡最看重的一样。 以火焰化作神魂冲击,直接攻击对方神魂,在内部显化大日,由内而外,燃烧殆尽,这就是惊神钟的恐怖威能。
工具书
其中,一份《动摇道心》放在了南方军区最高主帅艾德将军的案头。 这是一份综合性的报告,是由很多情报数据分析而来的报告,报告分析称,韦家集绝大部分的居民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他们不像是一支常备军队,他们没有头盔,没有战鞋和武器,他们常使用的是木棍和竹矛,他们也没有纪律,他们连最简单的行军、队列、干净利落的敬礼都无法完成,他们整天忙碌着填饱自己的肚子,或者偷吃别人鸡鸭…… …… 他们的装备和食物严重不足,但是,他们士气高涨,他们对乌托邦共和国当局充满了仇恨,他们决心捍卫一种虚无缥缈的“自由”。 总结:他们装备落后,他们仅仅是“一大堆人”,他们就像屠宰场的猪样等着被拖出去屠杀。 这是一份详细的报告,情报分析人员非常敬业用心,后面还罗列出了大量的数据对比。 当然,这些数据对艾德将军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实际上,他早就知道那些刁民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从来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他所关心的是那个来之于地球的人,还有他所拥有的武器。 情报显示,目前出现的地球人只有一个,所持有的武器也很少使用。 现在,一些情报已经送往乌托邦城,随着情报而去的还有很多东西,比如,弹壳、被子弹击穿的甲胄、那种巨型钢铁堡垒留在草地上的脚印尺寸等等,在那里,会有更为专业的情报人员和先进的设备进行分析…… …… “一大堆人” 艾德将军那张严峻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不错,那只是一大堆人,一大堆等着被屠杀的人。 艾德将军对韦家集的情报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他知道,饥饿韦家集正在组织一场大型的战役,而站在的目标就是南城。 很快,你们就会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咔嚓”一声,艾德将军捏碎手中的水晶杯,脸上露出一丝恐怖的狞笑,仿佛一头准备进食的食肉动物。
重生复仇
好了,我的新专《芙蓉醉柏》已经正式预售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社畜
木婉宣接着说道: “最近,咱们的情报网终于打探到了杀仙们是靠何种手段掠夺矿产资源的了。 西方贫瘠苦寒,但是,他们那方星域却土生土长了一种奇怪的生物,俗称掘金兽。 这种生物有着穿山甲一般的前额,一身坚硬至极的鳞甲刀剑难侵。此兽高有数丈,力大无穷,单以蛮力而论,甚至可直追金仙。 这种掘金兽的挖矿速度太快了,一头钻下去山石迸裂,它所钻过的地方,就全成了可供采集的碎矿。杀仙们就将碎矿收集起来以待来日慢慢提炼。” “天地间,竟有如此神奇之物?” 周动脸上微微变色。 可直追传说中金仙的蛮力? 金仙啊,单从一个金字就可看出这个层次仙人的不凡来。 那是玄仙之上的一种蜕变,那是一种从本质上的升华。 仙界中,最广大的仙人们还全都处于真仙地仙的境界苦苦修行,能成就玄仙就已经是生命中的无限荣耀。 一星之主的木婉宣,一身修为也不过就是玄仙大圆满境啊,就已经可以震的住整座星球了。 如果此生有幸,可以一跃龙门化为金仙,那么这人就足可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天下,笑傲星域。 至于大罗金仙,对于这些普通仙人来说,只是传说。 木婉宣接着说道: “西方杀仙们调到封石星上来的掘金兽,总共也不过就是十五头。这种掘金兽太珍罕了,损失一头就足以让他们心疼死。损失一头就足以严重影响他们收入与消耗的比例。 周动,你下一步的任务,就是去刺杀掘金兽。 除了你之外的其他三名紫焰已经在几日前就出发了。如果咱们可以成功杀掉对方五头掘金兽,我想西方星域就一定支撑不下去,他们就会狼狈退兵了。” 周动听到这里眉头却再次紧皱。
无限流
给你一本小说的内容简介: 他总是很谦卑,只两人行亦有我师。他总是很勤奋,劈柴担水也是修行。他总是很礼让,在你死还是我死做选择,自然是你死。他来的那一年,大隋刚满二十岁生日,那个可敬可恶的老巫婆,给了他一个哭笑不得的身份。黑盔黑发,弯弓直刀,十八骑风卷残云,帝国旗号上终究还是他的姓氏。 楔子 大隋开皇二十年的正月初四,纷纷扬扬的大雪从头天晚上就开始下着,开始的时候是能轻易钻进人衣领里的雪沫子,到了初四的早晨就飘飘洒洒的变成了鹅毛大雪。也就是半天的光景,街道上,房顶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白雪。 大隋国都大兴城是开皇二年的时候在宇文恺的督造下依着龙首塬建成的,气势恢宏。在离着皇城二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座小庙,香火冷清,平时都少有人来,这大雪的天气里更显得人迹廖廖。里院一间屋子里,一个已经处于弥留之际的老尼姑怀里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喃喃自语。 这老尼姑看不出多大的年纪,眉毛都白了,慈眉善目,眼角的皱纹就好像大树的年轮一样,宣告着此人已经经历过太多的蹉跎岁月。 一个独身在此的老尼姑怀里居然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显得十分的诡异。这婴儿才不过三五个月大小,生的眉清目秀瓷娃娃一般惹人怜爱。 “小家伙啊,你长的这么乖巧可爱是哪家的孩子?又是哪家做爹娘的如此狠心居然大雪天的把你丢在我这小小庙宇的门外?呵呵……丢了你的那对夫妻当真是白痴呢,你这孩子面相这么好,虽然早年必然历尽波折流离,十五岁之后就会富贵如云笼罩,想挡都挡不住呢。” 老尼姑眯着眼睛喃喃自语,手里端着一碗米汤一点一点的送进孩子的嘴里。 “我想想,我这一生至今见过你这样面相的有几个了?我算算我算算……唉……算来算去却只有一个姓杨的比得上你,只是他福气薄,富贵不过两代而已。你这小家伙就不一样了,看样子少说有二百六十年的荣华尊崇。” 咳嗽了几声,老尼姑神色变得黯然:“只是可惜了,我的命只在今日便会了断,你偏偏在今日才落在我手里。我若是死了,谁来养活你呢?” “若是让你陪着我死了就罪过太大咯,下一世轮回只怕我就是进了畜生道都难以抵得上罪过。罢了罢了,虽然将你交给他凶险万分,却怎么也比死了强。只是那人性子粗野豪迈,让他一个大男人养活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倒也为难他了,呵呵……” 老尼姑把最后一口米汤送进婴儿的怀里,那婴儿吃饱了肚子之后安安静静的躺着,忽闪着一双仿似会说话一般的眼睛看着老尼姑,忽然咿呀咿呀的笑了起来,样子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亲他胖嘟嘟的脸蛋。 这尼姑实在太老了,她费力的抱起那婴儿,一步一步朝着外面走去。还没走到门口,她身子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往前冲了几步靠在门边大口大口地喘气。她低头看着怀里的婴儿,目光柔和满眼都是爱怜。 “大限将至,非人力可以阻止。不过没关系,我就是拼了命也要送你走。那姓杨的身边有个臭道士厉害的紧,肯定早就算到了我的寿期,今日不送你走,你若是落在那姓杨的手里只会落得个被活活摔死的下场。那姓杨的富贵至极心胸却不甚宽阔,有那臭道士在他身边断然不会留条活路给你。” 就在老尼和婴儿说话的时候,从皇宫出来了一队人马,簇拥着一辆马车往小庙这边急匆匆的赶来。数百名穿着铁甲的骑兵护在马车的前后,清一色的枣红马配上骑士手里冷幽幽的长槊,说不出的威严肃穆。 在马车的旁边,一个四十岁上下的道人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相伴而行。这道人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却只穿了一身单衣,居然能抵抗得了风雪严寒。他样貌本就俊朗,留着三缕长须,怀里抱了一柄拂尘,坐在高头大马上显得飘逸潇洒。若是能仔细去看的话,定会发现那鹅毛般的大雪竟然不能近他的身子,在他身前尺余的地方便会长了眼睛一般的自动避开。 和一身落雪的铁甲骑士相比,这道人自然显得出类拔萃。 这道人名叫张天一,乃是龙虎山天师府这一代的天师。道法高深,有神鬼莫测之能。后来被大隋文帝陛下诏入皇宫,封了护国法师的尊位。 能让护国法师跟随在一侧而行的,放在现如今的大隋朝内便只有一个人了。那边是当今天子,开皇大帝杨坚。 “天师,你可算准了?” 轿子里传出一声低沉的问话,这人嗓音略微有些沙哑却显得十分的雄武。光听他说话,便能判断出此人必然是一个极有威严之人。 张天师在马上微微侧了下身子道:“陛下,本来那妙真法师以大法力瞒住了天象,贫道是看不破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炷香前她法力忽然散了,贫道见天象有异,推算出再过一个时辰正是妙真法师的大限,绝对是不会错的。” “既如此,便须走的快些,最好能见法师最后一面。法师于朕有大恩,当日若不是法师在场,只怕朕才一出世就被人摔死了。后来法师带我离开家门一别十余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兵法战阵,若没有她,便没有朕今日之天下。朕一直想还给法师一场大富贵,奈何法师只想青灯古佛相伴,朕终于还是有负于她。若是不能送法师最后一程,朕心实难安。” 张天师道:“陛下放心,还有些时间,不会迟了。” 开皇帝杨坚嗯了一声,随即不再言语。 张天师想了想还是从袖口里探出手,捏着法印来来回回的算了算,确信自己没有推测错误这才安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隐隐发慌,总觉得有什么天地规则之外的东西硬生生的插了进来,那人或物来势强悍,竟然隔着这么远让他都心神不宁的。 莫非是那妙真法师临死前还得了什么宝物? 张天师暗自推测着。 正想着,忽然一道黑影从远处房顶上如大雕一般扑了下来。那人来势奇快,前面护驾的铁甲骑兵才举起锋利的长槊,那人已经在半空中打了个旋儿,踩着一名骑兵的脑袋落在了轿子前面。 “哈哈,牛鼻子,你这又要去什么地方害人?” 等那人落下来,众人才看清此人居然是个身高九尺的壮汉!肩宽臀窄,虎背狼腰,穿了一件雪貂领子的厚重长袍,笑呵呵的站在众人前面。一众侍卫立刻挥舞着兵器扑上来将他团团围住,冷森森的长槊如丛林般对准了那大汉。 此人身型极是魁梧,站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一般。在场的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百战老兵,个个都是身手了得之辈,可是和此人相比却如同还没长大的孩子,虽然骑兵人多却远不如他一个人有气势。更有被踩了头的士兵心里纳闷,怎么这么一条大汉刚才在自己脑袋上踩过去却好像只是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张天师看着一脸络腮胡须的大汉叹道:“张仲坚,你怎么又来多事?” …… 大隋仁寿四年六月,垂死的大隋开国皇帝杨坚拉着次子杨广的手,一字一句的说道:“那孩子姓李!记住,记住!宁可杀错,绝不可放过!” 杨广重重的点了点头:“父皇放心,儿臣记得了,那孩子姓李,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PS:楔子这个东西写得比较玄幻,无非是想勾起你们的阅读欲望罢了。其中提到的尼姑,天师什么什么的,大家不要太较真。尼姑还是有据可查的,但张天师确实狗血了点,不过是为了衬托老尼姑的神秘才添加的龙套而已。天师府是在宋朝才建立的,龙虎山这个时候应该连个国家级旅游风景区都算不上。楔子中提到的东西,其实目的就是铺垫一下本书的主要情节,大家完全可以把重点放在最后一段话上,这才是主要矛盾。 再给出一段话: 李闲嗯了一声问道:“没有人指着你的鼻子说白痴,那么有没有人在心里骂你是白痴?而且还要骂上一千几百遍,而且绝不仅仅是骂你白痴这么简单。有没有人在恭维你的同时,心中也诅咒你?” 杨广沉默不语。 李闲笑了笑:“这个问题我不好回答你,我从来都不会告诉别人,之后我要做什么,因为那是一件很白痴的事。” 杨广点了点头,忽然指了指李闲身下那口水缸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李闲回答道:“送给你的礼物。” …… “这世间只怕再也找不到比我还心善的人。” 李闲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很认真的说道:“你派了人杀我,我却以德报怨,将杀手好好的给你送回来,而且还很平和安静的跟你在这里说话聊天,我都佩服我自己,是怎么忍住没有没有直接一刀杀了你的?” 他从水缸上跳下来,揭开盖子,然后将还没有断气的依然疯狗一样发出微弱嘶吼的方小舟拎了出来,没了四肢的方小舟看起来样子很恐怖,被染成了红色的酒水哗啦哗啦的往下流着,在灯火的照耀下散发出一种很妖异的色彩。 杨广微微皱眉,指着被李闲丢在地上的方小舟问道:“这就是你说的,好好给朕送回来?” 李闲摊了摊手,有些无辜的说道:“我想给你把他送回来,他又不同意,我只好在保证他不算毁坏太严重的情况下还好好的。” 杨广问道:“很恶心,你能杀了他吗?” 听到这句话,还在蠕动着的方小舟忽然身子一僵,眼神怨恨的看向杨广,那视线中的阴毒把杨广吓了一跳。 “你应该不仅仅是让我看这个东西的吧?” 杨广问道。 李闲将方小舟一脚踢到杨广的龙椅下面,点了点头说道:“自然不是,我是来要属于我的东西的。” “属于你的东西?” 杨广问:“是什么?”请你帮忙
幻想百合
我刚看到像的时候咯噔一下,然后又觉得这个文给我的感觉应该是不会的,评论也说没关系,继续看下去。但是我个人的一个癖好我总得要一个解释,所以就带着边看边思考,两个点,这个脸可能属于一个他喜欢的款,按命定说可能小丁才是命定,但小许出现早,命定款吸引了他,第二点在那个操场不想走的时候他说可能是因为像许吧,那我就觉得不是像许,那他就不想走了给自己找理由说像许,不然怎么解释,说一见钟情吗。
值得耐着性子听着。"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一段爱恋,真的是让人扼腕不已的错过了……不复存在。死别注定了永远没有重来的可能性了。唉……长叹不已!
个十百千哥爹爷……
太愛直球的攻了, 有長嘴真好嗑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