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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终究还是坐上了床,在两人之间放了个枕头,目光看向屏幕。 当她偷眼去看蓝轩宇的时候,发现他依旧正襟危坐,还是先前那乖巧的模样,倒是挺老实的样子。 今天看来表现还不错…… 就在白秀秀脑海中刚刚升起这个念头的时候,枕头下,一只手悄悄的伸了过来,先是勾住了她的手指,然后进而得寸进尺的握住了她的小手。 白秀秀眼睛一瞪,手也挣扎。可那只握住她的手却特别有力,又哪里挣扎的开啊! “要开始了。”蓝轩宇突然叫道。 白秀秀的目光随之被吸引到了屏幕上。 魂导电视屏幕突然陷入一片漆黑,在漆黑的屏幕上,只有点点亮光不时亮起,那似乎是拍摄相机的闪光灯,一时间星星点点,宛如点亮的夜空一般。 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随之响起,“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来到天斗星第一演艺广场。今天,你们将注定不虚此行。下面,让我们有请今天的主角,我们所有人都深深爱着的灵魂歌神,乐公子!” 瞬间,山呼海啸的欢呼声骤然爆发了。哪怕是在看电视转播,蓝轩宇三人都吓了一跳,蓝轩宇赶忙将音量关的小一些,这才好得多了。 乐公子的演唱会从来都没有太多花哨的东西,也是所有歌星所举办的演唱会之中时间最短的。可却依旧是最火爆的一个。绝对的一票难求。但他的演唱会又是任何歌星不可复制的。曾经有歌星也想要学他,只唱几首歌,而且选了自己最有名的歌曲,可却被粉丝黑到天昏地暗,差点退出歌坛。 从那以后,就再没有人敢学乐公子了。 所以,他从出道那一天开始,就是独一无二的。 斗罗联邦男歌星排名,第一位,灵魂歌神,乐公子! 早在五年前,他就已经登顶,而从他登顶的那一天开始,就再也没有被超越过。 出道十几年时间,他的相貌从未改变,那一头蓝色长发,英俊的面庞,柔和的目光,能够触动人心灵的歌声,令人流连忘返。他的每一首歌,在全联邦都有着超高的传唱度,可却从未有人能真正模仿他的声音,模仿他的音乐,所有的模仿,都没有那灵魂触动的味道。 一道白色光束从天而降,仿佛照亮了夜空,也点亮了所有歌迷们的心。一道身影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出现在高台之上。 乐公子平时的演出服都很简单,一般都是以白色为主的。但今天的他,却绝对是星空下最善良的那一个,一身银色正装覆盖全身,在灯光的照耀下,仿佛在刹那间就折射出万千光辉,引起又一次的全场尖叫。 正装剪裁的非常合体,将他那修长的双腿完全勾勒出来,蓝色长发披散在身后,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在他那双眸之中,仿佛有大海一般的深邃。 带着微笑,他轻轻的向观众们点了下头,而就是这一个看似为不可及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让全场超过五万名观众刹那间鸦雀无声。 这是所有看过乐公子演唱会的人都知道他的习惯,这意味着,他的演唱将要开始了。 谁也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个最轻的音符,所以,在这个时候,谁也不敢去打扰他半分。 娜娜呆呆的看着屏幕中的那个人,她甚至有些无法将这全身光彩熠熠,万众瞩目的身影和前几天那个在自己面前甚至有些局促的青年画上等号。 屏幕中的这个人自己似乎从未见过,和自己相隔遥远,而前几天还在的那个青年,却是让她那么的熟悉和心灵触动。 乐公子的微笑渐渐消失,眼神变得迷茫而悠远,音乐响起,歌声回荡。 依旧是那首歌,那首他当年第一次唱的歌。 “她的身影早已模糊,仿佛经历了万世的轮回。” “她的声音仿佛清晰,曾经多少次在耳边回荡。” “她的气息如兰如麝,哪怕过了千秋万代也依旧在我鼻端萦绕。” “她的手柔软而修长,她的依偎永远是我最好的港湾。” “人一生有三世,一世于生命、一世于社会,还有一世蕴藏于心底。” “她在哪一世?” “她的第三世一直都在,一直都烙印在我心底深处,只要我还在,她就始终都在。” “无论她的第一世去了何方,无论她的第二世是否还有记忆。她一直都在。” “我的记忆早已模糊,可是我的心在寻觅。无论她在哪里,我都要带着她的第三世去寻觅那另外两世。” “一生三世,何时才能重叠,一生三世,何时能让我记忆重新清晰。” “愿天有明灯,引我前行,无论神界、深渊,无论上天、入地。我只愿那一生三世重重叠叠,只愿我们那两生六世最终融为那一生三世。” “带我走吧、带我走吧、带我走吧……” 歌声袅袅,震撼心灵。而这一次的震撼,似乎更是史无前例的强烈。全场鸦雀无声,所有的电视屏幕前也同样是鸦雀无声。 还是那首《失望透顶》,可这却是他们从未听过的《科隆天才门将即将加盟拜仁》。 哪怕是身在后台的乐卿灵,此时此刻,人也完全呆滞了。 每一句歌词都和以前一模一样,可这一次,每一句歌词却都是对心灵剧烈的碰撞。乐公子的声音明明没有特别用力,可那一句句歌词,却宛如重锤一般敲击在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 那无尽的思念,似乎正在唤醒他的记忆。当他唱到最后那三句“带我走吧”时,更是百转千回,他早已痛苦的闭上了双眼,两滴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溢出,顺着面庞滑落。 毫无疑问,这两滴泪水,必定会成为明天所有娱乐新闻的头版头条,这还是乐公子第一次在演唱会上留下了眼泪。 为了这场演唱会,歌迷们多等了一周,对于一些从外星球赶来听演唱会的歌迷来说,付出了更多的旅途费用。可是,在这一瞬,每个人都深深的觉得值得了。不只是因为他们见证了乐公子哭泣的历史,更是因为这一首《四个地区》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他们并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剧烈的头痛,正在凶猛的冲击着他们乐公子的大脑,冲击着他那强大的精神之海。 可是,这一次,他没有妥协,他在努力的回忆着,在那深深的思念中努力的回忆着。 他还清楚的记得,这一首《凶残毒万物》的来历,当初就是在一次剧烈的头痛之后,他突然情绪上涌,才有了这首歌的歌词。 而直到今天,他才真正明白,自己这歌词中的含义,那似乎是在,悼念亡妻啊! 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始终无法再接受任何女性的接近,甚至乐卿灵也不行。那是因为,在他心中一直有一个人,有一个将他整个心都装满的人。 而这所有的触动,此时在他的记忆碎片中,都浮现出一个身影。他努力的想要看清,却始终无法清晰,但他看到的,却是那一头银色的长发。 是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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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虬髯客喃喃念道,眼眸一亮,“兄弟文采不错,就算不是文武双全,出口成章却让为兄很是钦佩。” 萧布衣暗叫惭愧,他那个时代成语俚语比起这个时代,当然多了太多,他也记不得这句话到底出自哪里,但听到虬髯客的耳中当然很新鲜,这么说自己又是盗用了一把古人的文化。 “一别是一别,可是我总要送大哥一点礼物才好,不然显得我这个兄弟太过吝啬。”萧布衣突然长声做哨,一匹白马疾驰而来,霍然而立,来如风电,正是月光。 虬髯客微愕,“兄弟这是什么意思?” 萧布衣早把缰绳放在虬髯客的手上,拍拍月光的头,温声道:“月光,今日我把你送给大哥这般大英雄,只盼你能听话,随大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天下,方不负你的脚力。” 月光认得虬髯客,仰头轻嘶,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可是萧布衣已经和它很是熟络,缰绳到了虬髯客之手,它也不过打个喷嚏,好像不满的样子。 饶是虬髯客淡薄自若,见到萧布衣如此大礼也是激动非常,月光在常人眼中不过是匹好马,但在他虬髯客心中却是一个诺言,他为了守诺奔波太久,眼看还要奔波,突然有了转机,倒有些难以相信。 “兄弟你真要把月光送给我?” 萧布衣点头,“正是。大哥厚爱,为布衣奔波劳累,传授无上心法。布衣无以为报,只能借花献佛,还请大哥勿要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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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子不过十六、七岁,小小年纪,能够领兵在外,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驰骋也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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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秦无所谓的淡淡点了点头,向彭丹交代一些需要做的事情之后,举步进入别院内,直接上阁楼,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得来的一堆书籍
魔法学院
师徒恋煽情的莫名其妙,前传补全世界观的话会精彩很多吧,君清篇太啰嗦了,清凝这个人设简直是开天光了,俗套到共情不了,还不如七刀明王,玄离谛听的部分舒服。
感觉两位大佬金手指开挂太厉害了有点儿浮,中期主线铺设起来伏笔一个接一个倒是一直吊着人胃口想看剧情怎么走,不过点埋了太多导致后期看起来有点儿拖沓,几个配角写得挺好,亲一口154。文三星半,多出来的半星给154。😚
这种家庭氛围好窒息
轻狂,非常好的文,想去露营就去露营,想去看海就去看海,说救人,七人组就一起去了,说好好学习就一起好好学习。而且,寇忱霍然父母都非常好,而且开明。这就是年少轻狂啊,这就是少年啊,就应该无忧无虑的,不用考虑任何事情,珍惜当下,轻狂一场,无悔青春。
虽然好像还有最精彩的情节还没有展开,但还是忍不住要爬上来畅所欲言一番!首先要说的是,大大的文字功底非常好,语言很流畅,对环境的描写也非常到位,比如:“窗上贴着合欢花样,床上也换了喜气洋洋的绸缎被面,满屋子的家什都用大红喜字细细贴了,只可惜了一屋子血也似的鲜红,被窗外晦暗不明的昏黄天色一过,不动声色地凝作了陈旧的藏红色。”以及“午后,几缕阳光难得地透过窗棂跳了进来,屋子里让熏香和炭火烤得暖烘烘地,各人都醺醺然地笼着汤婆子犯困。”这两折的景物描写,就很好地烘托出了当时的人物心情与整体氛围。另外,在遣词造句上,手法变化还是比较多的,不仅仅局限于白描,而且比喻用得颇为精巧,首章里“当中一个尖利的高音,如同低矮草丛中陡然生长的一支狗尾巴草,傲然立着。”这一句比喻,用得就非常刻薄,但是又很贴切,看到这里想象一下当时的场景,连我自己也忍不住要笑:)再来说说人物,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刻画得最成功的反而是两个配角,一个是宛青,一个是宝华。宛青一出场,就给人一种任性、骄气、举止大胆却又不失娇俏的感觉,虽然大闹醉红楼,对绮罗出言不逊,却丝毫不让人觉得讨厌,完全是天真任性的孩子心性。而且在通篇看来,她是非常难得的一抹亮色,因为她最真实,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完全不绕弯子,不用心机,不说谎话,这一点非常难能可贵。其余的人,哪怕锦鹏,哪怕绮罗,都是活在谎言下,活在假象下的人,或多或少地隐藏着自己。从这一点上说,她才是最可爱的人。其次是宝华,宝华与宛青恰恰相反,他出场就被描述成一个花花公子的形象,但却被绮罗吸引住了,从此只钟情一人,本来还以为他喜欢红袖,可是现在看来是大大故意设的一个局,让他误会红袖就是满儿,所以才另眼相看,与感情无关。愤怒一下,如果他对红袖有一点感情,也不会在酒醉之后这样对待她吧。看来宝华要作为第一大反派塑造下去了……咳咳,送完鲜花,砖头来了……首先还是觉得大大在人物刻画上有缺陷,比如红袖,比如锦鹏,最重要的角色反而面目最模糊。或者说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让人印象深刻。其次是在感情刻画上,汗一下,觉得大大虐得不够。他们的恋情并没有什么很多的阻碍吧,只要有钱,就能赎出去过自己的日子了。而且锦鹏的性格有点懦弱,遇到事情瞻前顾后的,没有魄力。总的来说,文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情节铺陈上还需多加努力,大大的文风很有红楼味道,模仿得多了,反而没有了自己的韵味,希望不要被文字的表象束缚住了,好好地塑造人物,架构情节,一定会更加精彩!心有所感,胡说一通,大大加油更新,我会一直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