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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他是名门江家走失的小儿子,被找回后,却一直不受人待见。 哪怕江禾如何讨好,都无济于事。 在一次火灾中,三个姐姐,毫不犹豫的抛下他,纷纷焦急的带着那个假少爷离去,留下他一个人被活活烧死...这一世,江禾不再犯贱,去奢求那家人可笑而又偏心的爱,只是安安静静的等待成年,离开这个所谓的家。 但这一次,她们却后悔了.....
无限流
2007年,主演电视剧《诡话连篇》。
漫画
老公,《我演化了诸天》就是为了,把收视率,给拉升上去
架空历史
【观前排雷:异能热血大女主,无系统无男主,不是无脑爽文】 作为三好青年的林语一向很低调,低调到就连最亲近的爷爷也不知道她有另一个身份。 奇怪的梦境,奇怪的人。 仿佛冥冥之中有谁在指引着她,去寻找某个真相。 本以为这种平静的生活会一直延续,直到实现自己理想的那天。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诡异变异体袭击打的所有人措手不及。 林语离开城区,踏入战场那一刻,变异潮袭来。 那一夜,诡异的紫色的光芒在空中照亮了整个世界。 面具下所隐藏的一切将一点点浮出水面。 燃起最后的火焰,守护这整个世界。 未来,就在曙光破晓时——
神医
这么多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仙界,青流火各种神奇,恐怕也只有周动这样的天才,才配与他结交吧。
元宇宙
2013年,钟楚曦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干大事综合症》,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
团宠
老婆酒会上出轨后。我给了她三次机会。第一次,老婆为表衷心,连夜把人送出国后。第二次,我在医院撞见了,那个男大学生陪她做产检。老婆死死抱紧我胸膛,连声音都在抖:“对不起阿濯,我怀孕了,医生说如果打胎,我这辈子就再难怀孕了。”但仅仅三天后,她又因为那个男生,在拍卖会上和我争抢我爸的遗物。这是第三次,也是我给她的最后一次机会,我冲过去质问她。可宋之吟没有慌乱,只淡淡皱了皱眉:“阿濯,明明你知道的,我马上
末世
这是另一个世界位面的故事。公元1852年,中华民族百年屈辱的初期。 一个现代钓鱼佬的灵魂,穿越到清朝晚期的太平天国一个小兵身上。 本来想躺平钓鱼,奈何有人非要折腾。 那就来吧! ▶洪秀全还在装神弄鬼搞拜上帝教,他直接成立科学院,把洪天王的天父论按在地上摩擦。 ▶清军还在用抬枪土炮,他的西军已端着后装线膛枪高唱《国际歌》。 ▶曾国藩写家书感慨"此贼通晓格物",李鸿章哀嚎"洋大人的火枪火炮,竟不如贼军!" ▶抢在明治维新前,用大炮轰开江户湾:“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家伙,摆正你千年小弟的位置!” ▶西伯利亚铁路刚动工,东北野战军已插旗贝加尔湖:"毛熊,这地儿自古以来姓中。" ▶伦敦报纸头条惊呼:"远东恶魔用铁甲舰,把鸦片倒进了泰晤士河!" -------------- 作者试图叙述一个赤子在那个时代的故事。本书无系统,不无脑,偏真实历史向,思想内核参考当今社会核心价值观,不称帝,不图满,欢迎大家来捧场。
先婚后爱
沈恩南闪婚了! 她以为结婚对象是借了一万块钱给她的恩人,江宴。 江秘书颤巍巍表示:“夫人,钱不是我借的……” 沈恩南:“好吧,我认错人了。” 沈恩南以为她只是认错了恩人,直到某天翻开结婚证,她震惊地下巴都掉了! 谁能告诉她,结婚证上的傅黔北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她不仅认错了恩人,还认错了结婚对象?! - 傅黔北送给自己的三十岁生日礼物,是配偶是沈恩南的结婚证。 他带着沈恩南去了普渡寺,扫地的主持看到二人十指相扣的手,朝傅黔北笑道:“阿弥陀佛,解铃还须系铃人,看来施主已经找到系铃人了。” - 七年前,沈恩南是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傅黔北是痛失双亲的寒门贵子,明媚的女孩儿成了傅黔北生命里唯一炽热的光芒。 七年后,沈家破产,沈恩南为了八千块钱四处求人,傅黔北却成了财阀总裁,人人敬仰的禁欲佛子。 一万块的施舍就能让曾经的千金小姐没齿不忘,抵过了之前傅黔北上万次的真情告白。 傅黔北气疯了,所以他要沈恩南拿一辈子偿还。 【落难千金VS寒门贵子】 【双洁、破镜重圆、男主恋爱脑,他超爱!
基因改造
现代大龄老光棍何雨柱穿越到情满四合院替代傻柱。一大爷道德绑架,抱歉,道德是什么玩意儿,秦淮茹装可怜博同情,抱歉,我这里只有等价交换,许大茂要使坏,你别逼我化身隔壁老何。
破镜重圆
男生高高瘦瘦,头发是偏浅的褐色,瞳孔犹如剔透的琥珀。他拿着篮球,修长白皙的手臂上挂了个护腕。段嘉衍径直走到了自己的位置,从桌上拿起手机。"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佳佳说道君珍稀,道君就傲气地昂头,感觉好可爱,傲娇压压
不等了,放弃。。。。。。。
成为安迪老师书迷了!第一章就见功力和个人风格,对读者来说这一章或许是唯一一部分没有悬念的剧情,就是主人公从陌生的地方醒来,发现自己在太空。电影版的做法和很多作品一样,who、when、where都保留了,就对how做了最直接的改动,为什么会发现,是因为看到了满天星河,所见即所得。而安迪老师的原文是思考,假设,实验,判断。太推理了!之后的每一步,how都是重中之重。可以说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好奇心和求证过程有多么美妙,得出结论的那一刻,爽感甚至强过很多推理小说。而这种爽感,29W字的小说里,几乎每一段都在发生。好惊人啊!我从未读过这种小说,救命。至于剧情角色包括可爱的洛基这些优点,当然特别好,无需赘述,但不独特。独特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更何况,又独特又好!
我嘞个豆是不是之前被埋雪里的同伴